(原标题:深圳市鑫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 3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鑫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在高考、中考、庆典、运动会等特殊时期未按照限制性规定排放噪声,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处以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在高考、中考、庆典、运动会等特殊时期未按照限制性规定排放噪声。
深圳市鑫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正版)》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圆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鑫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985304062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新龙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环宝安罚字〔2024〕14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在高考、中考、庆典、运动会等特殊时期未按照限制性规定排放噪声 | ||||
处罚依据 |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正版)》第八十四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8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