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卓越鑫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塘厦分店被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关闭等)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卓越鑫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塘厦分店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根据公告内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东莞市卓越鑫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塘厦分店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规行为。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责令其关闭对外提供歌曲点播服务的包厢 2 间,没收违法所得 5079 元人民币,并限制当事人终身不得从业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卓越鑫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塘厦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CNUYTC9M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塘)文综罚字〔2024〕第02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
违法事实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
处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责令其关闭对外提供歌曲点播服务的包厢2间,没收违法所得5079元人民币,并限制当事人终身不得从业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5079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8 |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