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市中心医院被罚款 1.5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江门市中心医院因 1外科住院大楼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防火卷帘、电梯等 12 个故障点未排除,内科住院楼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总线故障、照明配电、点型烟感等 29 个故障未排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水位显示装置不能正常显示水位情况;3外科住院大楼与内科住院楼连廊处常闭防火门未保持常闭,闭门器损坏,被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1外科住院大楼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防火卷帘、电梯等 12 个故障点未排除,内科住院楼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总线故障、照明配电、点型烟感等 29 个故障未排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水位显示装置不能正常显示水位情况;3外科住院大楼与内科住院楼连廊处常闭防火门未保持常闭,闭门器损坏。
江门市中心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规行为。给予江门市中心医院罚款人民币1万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门市中心医院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700456174068R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阮晓红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
违法事实 | 1.外科住院大楼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防火卷帘、电梯等12个故障点未排除,内科住院楼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总线故障、照明配电、点型烟感等29个故障未排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水位显示装置不能正常显示水位情况;3.外科住院大楼与内科住院楼连廊处常闭防火门未保持常闭,闭门器损坏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江门市中心医院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8 | ||||
处罚机关 |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