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家银行基金销售“踩红线”,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违规被罚)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显示,“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需注意的是,近期多家银行因基金产品销售违规、夸大宣传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等被监管部门处罚。
近日,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建设银行等因涉及违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被监管部门处罚。
2024年9月14日,重庆证监局公开披露了对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的行政处罚信息。
具体来看,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因“基金产品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过程中,未向投资者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未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在基金销售过程中使用的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刊载了基金经理特定产品过往业绩,未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个别宣传推介材料存在片面、夸大宣传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情况”,被重庆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部分合规人员以及个别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对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未报送相关人员免职、任职的备案材料;2023年上半年未开展基金销售业务适当性自查”,被重庆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2024年8月27日,建设银行青海分行收到青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显示,“经查,你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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