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顺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 3.7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顺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6 月 19 日 23 时 30 分,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石溪水厂工地进行违规夜间施工,现场未能提供《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石头街道办事处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6 月 19 日 23 时 30 分,我办检查发现,广州市顺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石溪水厂工地进行违规夜间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挖运余泥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 6 人,使用挖掘机 1 辆、运输车 1 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现场未能提供《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广州市顺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3万7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顺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0MAC86M703D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温国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海石综执罚决﹝2024﹞202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2024年6月19日23时30分,我办检查发现,广州市顺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石溪水厂工地进行违规夜间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挖运余泥夜间施工,现场施工人员6人,使用挖掘机1辆、运输车1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现场未能提供《广州市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7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9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