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粮心一号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 10024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东粮心一号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禁止生产食品的行为,被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生产禁止生产食品的行为。
广东粮心一号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没款合计 10024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粮心一号食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MA5361N78J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德发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27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 | ||||
违法事实 | 生产禁止生产食品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没款合计10024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24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9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