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凯博琳工贸有限公司被罚款 1147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四川凯博琳工贸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将车间投入使用,被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据公告内容,该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业主许基鸿、骆小芳租赁位于叙永县川滇黔商贸城 C 区 17-4-2A 的房屋用作开设浙川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车间,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第一层 1147 平方米,第二层 552 平方米。因设备和工人数量不足,该司实际只使用了第一层房屋,第二层房屋暂时未使用。2023 年 6 月,该司开始对该车间进行装饰装修,同年 9 月,该车间装饰装修完工后,未按规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将该车间投入使用。
四川凯博琳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该司被处以罚款 1147 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