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李旭飞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发布)
2024年9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李旭飞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发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李旭飞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
新金监复〔2024〕157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旭飞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24〕412号)收悉。经审查,李旭飞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2024年9月23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