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阳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阳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东阳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江湾有机更新区块 5 号地块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万2000元整(¥12,000.00)。
东阳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1万2000元整(¥12,000.00)。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