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德市浦林泉车业有限公司被罚款 0.1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德市浦林泉车业有限公司因《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被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1000 元。
宁德市浦林泉车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构成了《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违规行为。罚款 1000 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