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仁智股份涉信披违规拟被罚400万元 律师提出投资者可索赔条件)
日前,仁智股份(002629)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9月3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并依法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经浙江证监局查明,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其中2020年1月至6月累计发生额2543.95万元,2020年累计发生额7061.03万元,2021年1月至6月累计发生额5067.60万元。
仁智股份实控人、董事陈泽虹代理运营案涉期间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参与该业务的经营决策,管控前述三家公司与该业务相关的人员、资金。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指出,仁智股份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2020年、2021年发生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针对仁智股份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
综合考虑前述关联交易发生额,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其他3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若因仁智股份信披违规而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公司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综合目前情况判断,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买入仁智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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