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百利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这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10月9日晚间,ST百利(603959)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海荣立案。
同日,ST百利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南证监局指出,经查,ST百利存在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公司怠于追偿大额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ST百利在2024年8月29日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临时报告《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中披露,王海荣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19191.05万元,余额为13204.05万元(不含利息)。
其次,ST百利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新增一起合同纠纷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8008.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4.81%。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事项。
最后,湖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ST百利对承包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所形成的大额应收账款及相应业绩补偿款,怠于进行债务追偿,追偿进度严重滞后。
对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ST百利、王海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ST百利、王海荣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ST百利被查是否与上述事项有关,还有待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百利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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