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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公开“追债”,将连带起诉王健林

来源:银柿财经 2024-10-11 18: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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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辉超市公开“追债”,将连带起诉王健林)

10月10日盘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00亿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直指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并已向该公司以及交易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要求交易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据天眼查披露信息显示,大连御锦为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是孙喜双,曾与万达集团有过较多合作。

公告指出,2023年末,公司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0亿元人民币。该项交易达成之时,王健林掌管的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持有万达商管121.2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44.65%。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截至今年7月,大连御锦已支付前三期,金额分别为首期3.00亿元、二期3.91亿元、三期2.00亿元,总计8.9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大连御锦除首期款项为足额支付外,二期、三期均未能一次性支付完成,其中第三期原计划应收股份转让价款为7.92亿元,最终却只支付了2.00亿元,主要因为购买方大连御锦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须通过积极处置资产以回笼资金用以支付转让价款。对此,永辉超市(601933.SH)与大连御锦通过协商调整出售资产方案,决定将剩余的36.39亿元转让款(对应转让的股份数为3.10亿股)再分为八期支付。

同时,双方签订《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新增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补充协议》明确,购买方(即大连御锦)未按照补充协议所约定期限向永辉超市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的,公司均有权通知后续未付转让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购买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应付未付款项的6%的加速到期违约金。另外,担保方对于《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购买方的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购买方违反《转让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有权要求担保方全体或任何一方为购买方的全部应付未付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事实上,上述交易涉及各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风险。其中,9月,万达商管约5.42亿元股权数额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交易担保方之一的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在4月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约4.63亿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王健林也在频频抛售万达集团旗下资产以减轻负债压力,直至9月,由太盟投资集团、阿布扎比投资局等机构向万达商管子公司大连新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投资的600亿元“到账”后,王健林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而此次永辉超市向其追究连带保证责任,似乎又为他添了一件烦心事。

此外,作为事件核心,永辉超市近一个月始终处在舆论风口。9月23日晚间,名创优品(09896.HK)与永辉超市同步发布公告称,前者将以62.70亿元收购永辉超市26.68亿股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名创优品控股子公司将成为永辉超市的第一大股东。对于此前几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发展未有起色的永辉超市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重磅利好消息,公告发出次日,公司股价一字涨停。

但此后,关于公司“董事长跑路”“背刺胖东来”等负面传闻甚嚣尘上,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解释,本轮股权交易仅发生在牛奶公司、宿迁涵邦、京东世贸与骏才国际之间,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张轩松股权比例未发生任何变化,也没有减持的计划;今后公司将继续向胖东来学习,胖东来也将继续帮扶永辉超市,尽力实现健康运行目标,坚定品质和安全、让企业运营更健康,公司门店调改稳步有序进行中。而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也在抖音直接辟谣“将停止帮扶永辉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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