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涉嫌虚假陈述收“预罚单” 这些股民或可依法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10-15 1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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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仁智股份涉嫌虚假陈述收“预罚单” 这些股民或可依法索赔)

被立案调查半年后,仁智股份(002629)近日披露,公司于9月3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事项作出行政处罚。

“预罚单”显示,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9月变更为深圳市锦绣鸿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中益”)、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新材料”)、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其中,2020年1-6月累计发生额为2543.95万元,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7061.03万元,2021年1-6月累计发生额为5067.60万元。

仁智股份实控人、董事陈泽虹代理运营案涉期间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参与该业务的经营决策,管控前述三家公司与该业务相关的人员、资金。前述三家公司属于陈泽虹能重大影响的法人,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属于仁智股份的关联方,公司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2020年、2021年发生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浙江证监局拟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另外,拟对陈泽虹等3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7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一旦对仁智股份的“预罚单”落地,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目前来看,凡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买入仁智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3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预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仁智股份国庆前夕发布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将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以16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齐瑞翰升,公司表示“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综合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增厚股东权益。”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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