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部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本报综合消息 10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办法提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税额应当高于地表水。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