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康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将“示范审理” 律师:重整进度值得关注)
爱康科技(原股票代码:002610,现“爱康5”:400235)退市后,适格投资者仍有机会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该索赔案源于爱康科技在2024年6月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爱康科技在深交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ST风险”提问时,直接回复“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
近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团队向法院递交了一批投资者诉爱康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部分投资者损失超过百万元。据悉,杭州中院将采用示范性案件审理机制审理本案。赵敬国律师表示:“爱康科技目前已退市,股民索赔之路坎坷。近期,公司被申请重整,且收到重整投资意向函,股民能否拿到赔偿款或有赖于公司重整进度。”
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爱康科技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索赔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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