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在境内外上市)
经济观察网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11月11日,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举办限制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或者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在境内外上市。(编辑 王俊勇 实习记者 赖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