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制程股票简称将被“ST” 再次违规后两类投资者或可索赔)
新亚制程(002388)11月1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告。因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11月1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11月13日复牌后股票简称由“新亚制程”变更为“ST新亚”,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由于新亚制程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浙江证监局还查明,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10月8日,新亚制程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相关款项2022年底转回。2023年1月,新亚制程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139.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新亚制程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6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金额的罚款及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新亚制程第一次被处罚。2023年9月,广东证监局对新亚制程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1)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且持有新亚制程股票,无论在2022年12月27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买入且持有新亚制程股票,无论在2024年1月11日之后是否卖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