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因销售误导,瑞众人寿一支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行政处罚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24-11-14 10:19: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因销售误导,瑞众人寿一支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行政处罚)

11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因销售误导,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被处以6万元罚款;时任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督训史梦蝶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据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获批开业,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一家国有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主要股东为九州启航(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9月底,该公司总保费2023.5亿元。

相关资料显示,保险销售误导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的方式,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销售误导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针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监管机构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联动相关单位齐抓共管,有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不盲目跟风、不随意委托、不轻信“代理退保”“代理维权”,谨防销售误导风险。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