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扬子新材股价创新高后明显回撤 还面临此前“踩雷”股民索赔风险)
11月12日股价创一年来新高后,扬子新材(002652)股价震荡回撤,11月18日跌停后股价较12日高点低18%左右。
扬子新材10月下旬发布的2024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210.43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扣非净利润亏损近1400万元,营收下滑近20%。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增,主要得益于当期非经营性损益中存在超过2600万元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此外,扣非净利润仍然亏损的扬子新材,还因虚假陈述受罚而面临相关受损投资者的诉讼索赔。
2022年12月,扬子新材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证监会调查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报信披均存在重大遗漏,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或关联采购事项,2020年年报还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总经理的胡卫林利用多家企业,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从事关联交易。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1.98亿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3.63亿元。公司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2018年、2019年年报中披露。
2020年,扬子新材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它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约为7005.83万元,约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8%,但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报披露。
此外,2020年,扬子新材将控股子公司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关联方等多家企业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再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收约1.37亿元,约占2020年营收的11%。
2023年11月8日,扬子新材公告领罚,公司被罚款450万元,时任总经理、前实控人胡卫林等5名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被罚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上述被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扬子新材索赔。凡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另外,公司2024年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30日,货币资金由期初的295.91万元增加至2240.15万元,较期初增加657.05%,主要系本期收回胡卫林占用资金所致。此外,公司已就胡卫林于2018年至2020年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清偿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获立案受理。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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