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高鸿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立案调查同时还面临投资者索赔)
ST高鸿(00085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付景林、张新中、丁明锋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ST高鸿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能按时偿还、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六条、第九条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付景林、总经理张新中、时任董事会秘书丁明锋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ST高鸿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ST高鸿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鉴于公司已经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凡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持有ST高鸿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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