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利科技信息披露不准确 实控人仍在被调查 适格投资者或可索赔)
好利科技(002729)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11月15日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陈修、刘昊德、张东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好利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好利科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准确,导致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未准确界定子公司对外提供的融资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性质,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准确;三是对个别重大事件未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值得关注的是,好利科技实控人目前仍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2024年2月28日,好利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通知,获悉其于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对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在2024年2月28日之前买入且持有好利科技股票,无论在2024年2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诉讼方式向公司追讨投资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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