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再困“八角笼中”:被电影原型举报欺诈,制片人称已按合同付款

来源:蓝鲸 2024-11-22 11: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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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王宝强再困“八角笼中”:被电影原型举报欺诈,制片人称已按合同付款)

蓝鲸新闻11月21日讯(记者 郝妍)曾在2023年暑期档成为票房黑马的《八角笼中》近日重新成为热搜话题,只不过这次电影主角原型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将矛头指向了主演王宝强。

恩波格斗与王宝强反目

《八角笼中》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一个格斗教练收养了一群来自大凉山的贫困孤儿,教他们学习综合格斗,改变他们的命运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原型就是2017年曾在互联网引发热议的“恩波格斗事件”。

但11月21日,有博主“推理君江小宴”发文称,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目前警方已受理报案,并向恩波俱乐部出具了回执,接下来将展开调查。

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回应媒体称,网传情况属实,“总经理今天下午去派出所报案了,我们应该下周一之前会开会讨论这件事。”

根据爆料详情,恩波俱乐部与王宝强为拍摄《八角笼中》合作时间长达5年,从筹备拍摄到后期宣发,俱乐部给予王宝强全方位的支持,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数百万元。在此期间,王宝强采取了欺骗、拉拢、开空头支票等种种手段,骗取恩波和俱乐部的信任和支持,并且承诺给予恩波俱乐部5%的票房分成,然而当《八角笼中》票房大卖22亿之后,王宝强至今没有向俱乐部支付任何回报和报酬,导致俱乐部现在经营遭遇非常大的困难。

天眼查显示,“恩波格斗俱乐部”关联公司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恩波,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恩波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近日,恩波所持该公司100万人民币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3年,执行法院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恩波因此案被强制执行72.55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对此,11月21日晚《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发微博回应称,关于恩波《八角笼中》的授权合同已按照对方要求均已支付完毕;恩波生病住院病危时王宝强直接给恩波支付了30万医疗费用;王宝强代表《八角笼中》剧组参加了格斗公益慈善赛,募捐30万由公益基金会直接捐赠给恩波格斗俱乐部指定体校。

对于王宝强是否涉嫌诈骗,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表示,欺诈构成犯罪的话,最重要的要素是“非法占有”,目前披露的信息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关键证据双方协议没有披露,因此不能简单下定论。

《八角笼中》票房超22亿,恩波能够分多少?

在恩波与王宝强的风波中,《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成为关键一环。

按照恩波爆料的说法,王宝强曾承诺给予恩波俱乐部5%的票房分成,虽然王宝强方面尚未对该信息进行回应,但目前各界对于这一信息已有不少分歧,根源在于我国现行的电影票房收入分成规则并非简单的最终票房直接分成,而是有详细完整的规则体系。

现行的票房分成体系中,上映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增值税和5%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剩余的影票收入属于分账票房,俗称“净票房”。

“净票房”是电影行业上下游进行分账的基础,由片方(出品方和发行方)和院线方根据具体协议分配,目前国内分账比例一般是片方和院线方43%和57%。

据娱乐资本论2023年7月报道,王宝强向银行贷款拍摄了这部戏。在《八角笼中》的出品方中,无锡宝唐影业、图木舒克向日葵影业和北京乐开花影业的实际控制人都是王宝强,猫眼微影文化位列第三出品方。联合出品方中出现了陈思诚的壹同传奇影视和四川财政厅控股的峨眉电影集团。

按照上述模式计算,《八角笼中》片方的总收益约为6-8亿。由于目前尚无信息明确恩波与王宝强方面按照何种规则约定分成,因此不同的规则下分成金额相差巨大。若按22亿的票房统计,5%为1.1亿;若按近8亿的可分成票房,5%为约3000万-4000万。此外,目前王宝强方面也尚未明确回应“5%”的分成比例传闻。

事情的真相尚未水落石出,只不过《八角笼中》这个从电影到现实的走向着实令人唏嘘。

电影上映时,王宝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在拍摄《八角笼中》的那些年他已经被困在“八角笼中”了。如今看来,这部电影和它周围的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八角笼,王宝强和恩波站在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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