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30天 部分投资者已陆续收到赔偿款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11-28 19:0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红棉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30天 部分投资者已陆续收到赔偿款)

红棉股份(00052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后,部分受损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该索赔案此前已收到二审判决,有部分投资者已陆续收到赔偿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2月24日到期,目前剩余时间不足30天。

红棉股份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及虚增存货,导致其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故其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亦存在重大遗漏。鉴于此,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刘鹏律师表示,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红棉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绩方面,红棉股份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15.84亿元,同比减少25.62%;但在营收下滑的背景下,公司的净利润却实现了显著增长。具体而言,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约为6159万元,同比增加201.8%。其中,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408.89万元,同比增长268.65%。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棉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