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因财务造假被罚400万元 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12-02 1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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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证通因财务造假被罚400万元 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ST证通(002197)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5年,ST证通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先后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

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万元,虚增利润507.74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2万元,虚增利润84万元。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ST证通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1月29日,ST证通披露《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ST证通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证通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金额的罚款。

ST证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对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更正。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鉴于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证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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