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本溪拍租智慧停车位30年经营权,需缴纳“拍租佣金”但不能退,合理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12月5日讯(记者 李卓玲) 继山东一县以9.24亿元“卖天”后,辽宁本溪县拍租智慧停车位30年特许经营权也引发关注。
日前,辽宁本溪市诚信拍卖行发布拍租公告称,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该行定于今年12月9日10时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以增价拍租的方式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空间30年广告设置特许经营权及本溪满族自治县智慧停车位30年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拍租。
其中,本溪满族自治县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包括关门山景区停车场经营权2400个;县医院停车场经营权100个;中医院停车场经营权20个;县政府(含街道办、融媒体)停车场经营权140个。以上特许经营权实行整体拍租,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目前来看,将公共空间广告设置和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进行拍租并不多见。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子龙律师在接受蓝鲸新闻采访时表示,本溪满族自治县将公共空间广告、智慧停车位设置特许经营权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的相关规定。
李子龙称,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及第三条也明确,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故在上述情况下,广告设置特许经营权、智慧停车位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可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李子龙称。
不过,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令在接受蓝鲸新闻采访时则指出,从表面上看,这个拍租没有问题,但是仔细阅读其拍租公告,还是有一些疑虑和疑问。
首先,该县拍租的资产包括公共空间广告设置和数千个车位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实际上是卖掉一个预期收益权,将未来收入提前支取,可能可以解决当前问题,却未考虑后续29年的收入来源。
王令指出,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其立法目的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应是投资与运营相结合。但以该县拍租的智慧停车位为例,若政府已建成,运营成本较低,或不属于高科技高投入企业。
“前述管理办法规定特许经营最长不超过40年,且更多适用于道路、体育馆等回本时间长的大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该县拍租的医院停车场、景区停车场及公共空间广告设置等,虽然现在公布的资料较少,但从现有披露的信息来看,或涉嫌违反管理办法的第三条第二款,如停车场投资小却拍出高价,且不确定是否涉及产权移交环节,不符合管理办法中对相关项目的规定。”王令分析道。
图片来源:拍租公告截图
此外,对于拍租公告中称“竟租人应按拍租的成交额0.15%计算,向拍租人交纳拍租佣金”的设置,王令也表示疑惑,其指出,一般拍租佣金是不能退还的,这可能导致竞标人数减少。
据悉,本溪县公共空间广告设置特许经营权起拍价12670万元,智慧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起拍价为3518.99万元,两者合计约1.62亿。换言之,按照成交额0.15%计算,拍租公共空间广告设置至少需交纳约19万元拍租佣金,而拍租智慧停车位则至少需交纳约5.27万元。
对此,蓝鲸新闻致电前述拍租公告上的拍卖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中介机构,受委托拍租,除前述公共空间广告设置和停车位拍租后,政府后续肯定还有其他收入。
至于公告提及的“成交额0.15%的拍租佣金”,前述工作人员称,“根据拍卖法规定,允许收取,这个不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