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永悦实控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拟被罚400万元 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
ST永悦(603879)12月4日晚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决定对其处以400万元罚款。公告显示,在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和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翔涉嫌泄露内幕信息。
ST永悦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陈翔及其相关人员,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直接影响,且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此前,ST永悦实控人陈翔已被中国证监会多次立案。今年4月1日,陈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翔立案;4月28日,因其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再次决定对陈翔立案。11月24日,公司又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发来的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
此次中国证监会对ST永悦实控人陈翔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针对4月28日陈翔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一事的调查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15日,ST永悦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永悦存在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事项。因此,中国证监会对ST永悦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对陈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以及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以下两类投资者或可向ST永悦索赔:
(1)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ST永悦股票,并在2023年9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于2022年3月20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ST永悦股票,并在2023年10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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