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证通正式处罚下达后 有投资者损失百万元要求赔偿)
ST证通(002197)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正式处罚结果下达后,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团队近日又递交了一批投资者诉ST证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赵敬国表示:“该案部分投资者损失近百万元,目前ST证通已经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已经明确,接下来就等法院开庭通知。”
ST证通11月29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5年公司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至12月,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
通过虚构上述业务,ST证通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万元和84.00万元,上述两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此外,ST证通于2021年11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因使用了2019年年报财务数据,也存在虚假记载。对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证通给予警告处罚,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另外,公司时任董事长曾胜强等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以670万元的罚款。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证通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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