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门发布医药集采新规)
据新华社10日消息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后,仍应按要求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未完成约定采购量或非中选药品和耗材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的,相关品种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优化考核,不搞“一刀切”。
据悉,新一批的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均将于近期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