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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Chrome能打破谷歌的垄断吗?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24-12-11 22: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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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拆分Chrome能打破谷歌的垄断吗?)

自今年8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裁定谷歌的搜索业务违反反垄断法后,谷歌将面临何种处罚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就在人们纷纷猜测法院可能的判决时,《纽约时报》的一则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报道指出,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以下简称DOJ)认为,只有将谷歌的搜索引擎与其互联网访问相关产品分离,才能让市场恢复竞争。据此,DOJ已向本案主审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Mehta)提出请求,要求强制谷歌出售其Chrome浏览器业务。此外,司法部还希望法院命令谷歌不得在其安卓设备中给予自家搜索引擎特殊待遇,若谷歌未来违反该规定,则需根据政府提案将Chrome剥离安卓操作系统。

对于司法部的这一提议,谷歌表示强烈反对。谷歌负责监管事务的副总裁穆霍兰德(Lee-AnneMulholland)随后发表声明,称DOJ正在推动的“激进议程”已超出本案的法律范畴,可能严重损害消费者、开发者的利益以及美国的技术领导地位。关于DOJ的这一建议是否会伤害消费者和开发者,或许还需时间检验。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已切实损害了谷歌的利益。消息传出后,谷歌市值一夜之间蒸发了数百亿美元。

有趣的是,DOJ对谷歌的起诉主要关注其在搜索市场的垄断。然而,在法律救济方面,DOJ最重要的建议却是要求谷歌拆分Chrome。那么,其中究竟有何玄机?DOJ要求谷歌拆分Chrome的目的何在?这一拆分计划能否真的实现?如果Chrome真的被强制出售,对谷歌和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逐一探讨。

Chrome是如何崛起的?

许多人认为谷歌是一家专注于搜索的公司,但实际上,谷歌的业务版图相当广泛。除了核心的搜索业务外,其商业布局还涉及操作系统、浏览器、云计算、短视频、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而在所有业务中,浏览器占据着重要地位。

实际上,谷歌在浏览器领域是一个后来者,直到2008年才正式涉足这一市场。当时,市场上最流行的浏览器是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以下简称IE)和非营利组织Mozilla开发的“火狐”(Firefox)。IE浏览器凭借Windows系统的预装优势,占据了大量市场份额,许多对浏览器要求不高或对计算机操作不太熟练的用户都会继续使用它。相对而言,“火狐”浏览器凭借其开放源代码和较快的更新周期,赢得了大量技术型用户的青睐。凭借各自优势,IE和Firefox分别占据了浏览器市场约70%和20%的份额。在这样的市场格局下,脱颖而出并非易事。

那么,谷歌应该如何破局呢?当时,IE浏览器虽然用户基数庞大,但在专业用户中口碑不佳。它不仅打开网页速度缓慢,而且占用系统资源较多,一旦打开的网页过多,就容易崩溃。更重要的是,作为闭源浏览器,IE无法随意进行功能扩展。这些问题导致许多专业用户不愿使用IE。与此同时,“火狐”浏览器虽然拥有IE所不具备的优点,但也存在明显缺陷。例如,“火狐”浏览器界面相对复杂,占用了较多系统资源。此外,“火狐”浏览器是由非盈利机构维护的开源软件,更新频率比较缓慢,当问题出现时,对应的补丁可能需要等待几天才能发布。这些问题使得部分用户对其也有所不满。通过分析,谷歌认为,尽管浏览器市场竞争激烈,但仍存在巨大机会。于是,2008年,谷歌正式进军浏览器市场。

同年9月初,谷歌在官方博客上发布了一则漫画广告。漫画中,一位用户正用浏览器打开网页,但缓慢的加载速度令他焦急万分。好不容易打开网页,浏览器却因系统资源过载而崩溃。就在他烦恼之际,身旁的另一位用户使用一款新型浏览器顺畅地打开了网页,尽情享受上网的乐趣。

这则简单的漫画精准击中了用户的痛点。许多用户在看完广告后,对这款即将推出的新浏览器充满期待。几个月后,谷歌向公众发布了Chrome浏览器的测试版。用户使用后确实发现,这款新浏览器不仅打开网页速度快,占用系统资源少,而且在稳定性和安全性方面都优于市场同类产品。

在初步成功后,谷歌从2010年开始加大对Chrome的投入,不仅加快了更新频率,还为应用和插件开发者提供了大量支持。这使得Chrome的市场份额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增长。到2012年5月,Chrome在PC(个人电脑)端浏览器市场的份额已达到32.43%,超越了IE的32.12%,成为PC端最受欢迎的浏览器。

相比PC端,谷歌更重视对新兴移动端市场的争夺。2007年,苹果发布iPhone手机,次年推出应用商店AppStore,移动互联网时代正式开启。然而,苹果的iOS系统是封闭的,其他手机制造商无法使用,因此市场迫切需要一款新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谷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机会,于2008年推出安卓系统,并将其大部分组件开源。为增加安卓系统的吸引力,谷歌将谷歌地图等旗下众多应用集成其中,供手机制造商选用。在这种策略下,安卓迅速成为最流行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而Chrome也逐渐成为安卓系统的重要浏览器。

在同时占据PC端和移动端领先地位后,Chrome继续利用优势,拉大与竞争对手的差距。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扩展Chrome的生态,谷歌从一开始就将Chromium内核开源,吸引了大量开发者加入Chrome生态。久而久之,Chromium内核成为业界标准,许多其他浏览器开发者为了兼容主流技术,也选择采用Chromium内核。

此时,曾经风光无限的IE已失去了昔日辉煌。部分用户甚至调侃:“微软在Windows里预装IE浏览器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用它下载Chrome!”在这种背景下,微软为了重夺浏览器市场的优势,于2015年7月随Windows10推出了新的Edge浏览器,并逐步淘汰IE。然而,这一举动未能扭转颓势,谷歌的优势依然扩大。面对这种情况,微软为了稳住市场份额,不得不将Edge浏览器的内核从 EdgeHTML改为Chromium内核。这无疑是一种妥协。

根据互联网咨询机构StatCounter的数据,多年来,Chrome在全球浏览器市场的份额一直位居第一。2024年9月,其市场份额为65.72%。在美国,Chrome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2024年9月其市场占有率达到了61%。可见,谷歌在当前浏览器市场的地位几乎无法撼动。

Chrome为什么是重要的?

表面上看,Chrome并未直接为谷歌带来经济收益,那么谷歌为何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开发和推广这款浏览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将Chrome置于谷歌整体产品生态中。如此一来,便不难发现,Chrome并非仅仅是一款浏览器,而是谷歌整个生态的核心枢纽。具体而言:

第一,Chrome是用户接入谷歌服务的主要入口,构筑了谷歌生态的坚实基础。这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Chrome默认集成谷歌搜索,巩固了谷歌在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为确保谷歌搜索在苹果iOS系统的Safari浏览器中作为默认搜索引擎,谷歌每年需向苹果支付数百亿美元。而通过Chrome,谷歌在安卓系统上轻松保证了谷歌搜索的默认地位,为公司节省了巨额成本。其次,Chrome有效整合了谷歌旗下各类应用,提升了用户体验。Gmail(谷歌邮箱)、GoogleDrive(谷歌云盘)、GoogleDocs(谷歌文档)等服务都通过Chrome无缝整合。用户登录Chrome后,所有谷歌服务都可实现无缝访问和同步,极大提升了使用便利性。再次,Chrome与安卓系统实现了有效协同。在移动端,Chrome是安卓系统的重要浏览器,改善了用户体验,进一步强化了谷歌的生态闭环。

第二,Chrome是谷歌获取用户行为数据的重要工具。通过Chrome,谷歌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用户的网页浏览习惯、搜索偏好和内容消费模式。这些信息有助于谷歌改进广告推荐算法,使广告投放更加精准。值得一提的是,用户通过谷歌账户登录后,其浏览数据可在不同设备间无缝同步,使谷歌能够全方位了解用户行为,而这必须以Chrome的广泛使用为前提。

第三,Chrome在推动现代Web技术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对谷歌的长期利益至关重要。历史上,谷歌通过Chrome推动了HTML5、JavaScript等现代Web技术的普及,使Web应用能够与本地应用竞争,减少了用户对传统操作系统的依赖,这对谷歌以Web为核心的战略布局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Chrome为谷歌的硬件和新系统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持。自2009年起,谷歌提出开发专门针对Web应用和云服务的操作系统设想,2011年推出了ChromeOS。这款基于Linux内核开发的新操作系统与Chrome深度集成,可以说是基于Chrome浏览器的操作系统。随后,谷歌与硬件制造商合作,推出了搭载 ChromeOS的 Chrome-book。与传统笔记本不同,Chromebook主要通过Chrome调用云端资源,不依赖本地设备,虽配置较低,但能满足大多数用户需求,实现了高性价比。凭借这一优势,谷歌在软硬件一体化赛道上抢占了先机。

第五,Chrome为谷歌吸引开发者群体作出了巨大贡献。自Chrome发布以来,谷歌始终将吸引和巩固开发者作为发展重点。为吸引更多开发者为Chrome开发插件和应用,谷歌不仅提供了强大的开发工具ChromeDevTools,还建立了Chrome插件市场。此外,谷歌积极培育开发者社区,鼓励他们在社区中交流经验、激发灵感。通过这些举措,谷歌成功以Chrome为基础,聚集了大量开发者,为生态系统注入活力。

综上所述,尽管Chrome未直接为谷歌带来经济收益,但在谷歌的整体生态布局中,它是不可或缺的一环。Chrome的存在,对谷歌在市场上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功不可没。因此,如果DOJ真的要求谷歌剥离Chrome,对谷歌而言将是重大打击。

剥离Chrome能够恢复搜索市场上的竞争吗?

既然Chrome对于谷歌是如此重要,那么如果法院真的采纳了DOJ的建议,要求谷歌拆分Chrome,是否就可以成功地打击谷歌在搜索引擎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并让搜索引擎市场恢复竞争状态呢?在我看来,这或许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其效果应该远没有预期的那样显著。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需要首先对谷歌得以长期在搜索引擎市场上保持垄断地位的原因有所了解。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谷歌一直在搜索引擎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尤其是在过去几年,其领先更为明显。根据Statcounter的数据,2024年11月,谷歌搜索的市场份额为89.99%,可谓在市场上一骑绝尘。相比之下,第二大搜索引擎必应的市场份额则仅为3.92%。需要指出的是,这还是在必应引擎集成了OpenAI公司的GPT模型之后的结果。在此之前,谷歌的市场份额曾高达93%以上,而必应的市场份额则不到3%。至于市场上的其他竞争对手,其份额则更是可以用“忽略不计”来形容。正是凭借着在搜索引擎市场上的这种绝对垄断地位,谷歌才牢牢掌握住了互联网的流量入口,并成功地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了庞大的广告业务,将巨大的流量转化为了自己丰厚的利润。根据谷歌的财报,其2023年的广告营收为2378.6亿美元,在其总营收中的占比达到了77.4%。

应该说,这一串数字是十分令人困惑的: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如果一个企业在某个市场上获得了超额利润,那么只要这个市场是自由准入的,就很快会有新的竞争者进入这个市场。最终,市场的集中度会逐步降低,市场上的超额利润也会逐渐消散。根据这个原理,那么谷歌能够长期在搜索市场上占据垄断,并且获取高额利润就几乎是一个不可能事件。然而,这一切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如果我们对搜索引擎市场进行较为仔细的观察,就会发现这个市场上并非天然缺乏竞争。事实上,当看到了谷歌的巨大成功之后,就有很多企业试图复刻它的成功。

最早进行这一尝试的企业是雅虎。在互联网的蛮荒时期,这家企业曾被网民视为连接网络世界的入口。由于其曾经的辉煌,因而在1998年,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在开发出搜索引擎之后,曾一度想将其核心技术以1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雅虎。然而,自大和傲慢最终让雅虎与这项新技术失之交臂。直到2002年,谷歌的搜索业务做得风生水起,雅虎才后知后觉地想对这家公司进行收购。然而,这时的谷歌要价已经增加到了50亿美元,如此之高的要价让雅虎在再三权衡之后最终放弃了收购。不过,不收购并不意味着雅虎就此放弃了搜索市场。不久之后,它就通过收购、自研等方法,组建起了自己的搜索业务团队。虽然当时雅虎的力量较其全盛时已有所衰落,但相比于刚刚兴起的谷歌,其在实力上依然是占据优势的,因而很多评论人士都认为雅虎搜索应该能和谷歌有一战之力。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自上线起,雅虎搜索几乎从未对谷歌造成实质性的威胁,甚至在最接近时,前者的市场份额也不到后者的1/4。面对这种情况,雅虎最终不得不在2009年退出竞争,它虽然依然提供搜索业务,但却将其背后的技术支持工作都外包给了微软。

继雅虎之后,第二个想要挑战谷歌的是微软。早在2004年,微软就推出过一款名为MSNSearch的搜索引擎,并将其作为默认搜索,集成在Windows系统当中。然而,由于这款搜索引擎的功能相对有限,用户并不倾向于使用系统内置的搜索功能,他们更偏好于上网时选择谷歌搜索引擎。MSNSearch的失败,让微软认识到制作一款专门搜索引擎的重要性,于是就在2006年推出了LiveSearch,试图以此来挑战谷歌的统治地位。然而,由于定位不清,缺乏与谷歌的差异化等原因,这款搜索引擎在上线之后就一直少有人问津。于是,仅仅三年之后,微软就放弃了这款引擎,转而推出了全新的“必应”搜索引擎。相比于LiveSearch,微软不仅为必应设计了更为先进的算法,让其搜索结果更为精准,还重点设计了其产品定位,将其包装为了一款“决策搜索”,突出了它帮助用户解决具体问题的属性。除此之外,微软还在必应的美工设计上下足了功夫,几乎每一天,维护团队都会为必应设计一套全新的背景图,这和谷歌一如既往的白色背景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不过,纵使微软在必应上面下了这么多的功夫,它依然难以撼动谷歌的市场地位。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虽然它现在是全球第二大的搜索引擎,但其市场份额却只有谷歌的几十分之一。

谷歌的挑战者除了雅虎、微软之外,其余像Yandex、Ask、DuckDuckGo这样的挑战者更是数不胜数,但最终却没有一家能够动摇谷歌的地位分毫。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市场的奇迹。那么,这一切的原因何在呢?

一种解释是谷歌的先发优势和网络效应,但这并不足以完全解释。事实上,互联网行业中后来者逆袭的例子并不少见。

另一种解释是建立搜索引擎需要大量成本投入,但雅虎和微软在资金和技术储备上都不逊于谷歌,因此这个理由也不充分。

那么谷歌得以长期在这一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的原因又何在呢?在我看来,其中的关键还在于搜索市场本身的技术特征。

搜索引擎之所以能够为用户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其原因是因为它们利用爬虫程序爬取了大量的网络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分类。这样,当用户需要查找某一内容时,搜索引擎就可以根据用户输入的关键字将相关的信息返回给他。要保证搜索结果的高质量,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搜索公司的爬虫可以爬取到最及时、相关性最高的数据。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爬虫程序通常会损害网络的运行效率,因而网站的运营者通常会采用反爬手段,禁止爬虫的部署,这就会使大部分搜索引擎很难抓到想要的信息。不过,对像谷歌这样的头部搜索引擎,网站的运营者们大多选择网开一面,因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自己的网站能被谷歌检索到其实是一种荣幸。如此一来,谷歌实际上拥有了一种获取信息的特殊权利。对于一个高效的搜索引擎而言,这一优势至关重要,且难以被其他竞争者所复制或夺取。在我看来,这才是让谷歌至今还能在通用搜索市场上保持“独孤求败”地位的主要原因。

相比于上述因素,谷歌在Chrome,或者其在安卓系统上的优势就显得比较次要了。实际上,在谷歌异军突起的时候,它并不是任何系统的默认搜索引擎。恰恰相反,当时微软的MSNSearch倒是Windows的默认搜索。但正如我们看到的,由预装所带来的先发优势并没能为其在和谷歌的竞争中占到任何的优势。毕竟,转换搜索引擎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只需要打开网站就可以实现。从这个角度看,Chrome帮谷歌带来的“默认搜索引擎”地位充其量只是帮它来了个锦上添花,如果法院真的要求谷歌出售了Chrome,固然会对谷歌在搜索市场上的地位造成一定的负面冲击,但冲击的力度绝对不会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Chrome之所以可以长期在浏览器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对Chromium内核的开源策略。当Chromium内核成为了业界的标准后,所有的浏览器就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Chrome的一个复制品。对于很多用户来说,既然所有浏览器的内核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不用最为正宗的那一个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Chrome浏览器被迫剥离了出去,只要Chromium内核的核心技术依然被谷歌掌握,那这个剥离就改变不了任何事情。因为谷歌很快就可以用相关的技术造出一个比Chrome更为正宗的Chromium内核浏览器,然后凭借其长期培育的生态优势,让这个新浏览器成为市场上的领头羊。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使剥离了Chrome,谷歌也未必会失去对浏览器市场的掌控。即使谷歌失去了浏览器市场的主导地位,这对于它在搜索引擎市场上垄断地位的影响也微乎其微。因而,剥离Chrome,并不会如DOJ预期的那样,帮助搜索市场恢复竞争。

Chrome真会被拆分吗?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看来,剥离Chrome不仅无助于市场恢复竞争,而且这一情况最后也不会真的发生。

按照美国的司法惯例,即使这次阿密特·梅塔法官真的接受了DOJ的建议,判处剥离Chrome,谷歌也一定会立刻提出上诉,把官司打到上一级的法院。直到终审判决,这个案子至少还要打上好几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而在这些因素中,政治因素可能是最为重要的。

我之前有一个判断,如果在案件审理期间,美国政府一直是由民主党控制,那么DOJ就不会真的寻求对谷歌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原因很简单,因为谷歌不仅是民主党的主要资助者,还为民主党在竞选期间的新闻过滤和舆论造势上提供过很多帮助。因而,这次的起诉更多只是照顾一下草根选民的需求,平息一下他们对大型科技企业的不满,最终的结果多半会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以和解而告终——就像当年的微软反垄断案一样。

然而,现在是特朗普击败了哈里斯,重新夺回了白宫。长期以来,特朗普一直指责谷歌帮助民主党对自己进行打压,那么在他上台之后,他的DOJ是否会真的对谷歌穷追猛打呢?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看到,虽然谷歌一直对特朗普很不友好,但在本次大选的关键时刻,它却最终选择了中立,宣布不再偏袒哈里斯一方。在特朗普胜出之后,谷歌的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Pichai)更是亲自打电话给特朗普,向其表示了祝贺。究竟这位谷歌掌门在电话中和特朗普说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在通话之后,特朗普立即在自己的社交媒体TruthSocial上发了一条消息,称他不愿意看到大型科技企业无法无天,但也不希望看到它们被拆分,因为拆分它们可能会损害美国的科技竞争力。由此可见,现在的特朗普应该不会支持对Chrome的拆分。因此,在其正式执政之后,很可能会指示他的DOJ改变对谷歌的诉求。最后,DOJ应该会放弃拆分Chrome的要求,转而寻求对谷歌的某些行为约束,并很可能与谷歌达成和解。

当然,无论案件的走向究竟如何,这次DOJ对谷歌的胜诉,以及要求拆分Chrome的请求都已经为数字行业的反垄断树立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并为我们观察搜索市场和浏览器市场,以及了解美国反垄断的动向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从这个角度看,即使最终的拆分不能实现,本案的意义依然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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