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国家外汇局、香港证监会同步发布基金互认的配套规则)
观点网讯: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宣布修订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管理,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效率。同时,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也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第十条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是将“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此外,香港证监会官网也发布消息称,基于对等原则,香港证监会同步修订发布《有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对内地互认基金有关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投资者管理职能转授权限制、基金类型等作对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