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香港证监会: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定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智通财经 2024-12-20 20:43: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香港证监会: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定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0日,香港证监会欢迎中国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相关操作指引的修订,以落实基金互认安排的优化。香港证监会今天亦发表了经修订的《有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基金互认安排的优化措施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据悉,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是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4月19日宣布的五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之一。对于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内地作公开发售的香港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而言,放宽销售限制后,基金在内地的最大可销售规模将增加三倍。此外,放宽海外转授职能的限制,将为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创造更多机遇,令它们可运用其专业技能和对环球市场的广泛知识,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多离岸方案和产品。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基金互认安排的优化将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管理人拓展商机,我们对此感到高兴。我们有信心这些优化措施将显著增加该安排下产品的多样性并有效提升产品规模,为该计划注入新的活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