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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体系

来源:观点 2024-12-20 2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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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发布《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旨在通过设立A、B、C、D四个评价等级和“负面清单”调整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市场透明度。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要求上市公司提交自评情况,北交所复核并公示结果,同时引入异议申请机制以增强公信力。

(原标题:北交所: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体系)

观点网讯:12月2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2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标志着北交所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次发布的指引旨在通过设立A、B、C、D四个评价等级,并在统一基准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减分以确定初始评级,随后利用“负面清单”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从而提高评价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评价流程方面,上市公司需对照检视并提交自评情况,北交所将复核这些自评结果并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同时对外公示。此外,为了提升评价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还引入了异议申请机制。

此次指引的发布,是北交所在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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