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利用监管公权力深度政商勾连,凌峰被双开

来源:读数一帜 2024-12-27 19:53: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利用监管公权力深度政商勾连,凌峰被双开)

身为证监会派出机构“一把手”,凌峰角色错位、公私不分,利用监管公权力深度政商勾连,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文|郭楠

编辑|杨秀红

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被“双开”。

通报显示,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江苏省纪委监委对凌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凌峰理想信念扭曲,纪法意识淡薄,身为证监会派出机构“一把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角色错位、公私不分,利用监管公权力深度政商勾连,“干私活”“谋私心”,对证监会监管形象、资本市场平稳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对抗组织审查,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落实监管“长牙带刺”要求不到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长期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接送服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指出,凌峰严重违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凌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凌峰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江苏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凌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凌峰曾长期在江苏证监局工作。简历显示,凌峰1993年8月参加工作,此前曾担任江苏证监局期货监管处副处长、处长,江苏证监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贵州证监局局长等职。2022年7月,凌峰回到江苏,担任江苏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4年6月2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凌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

证监体系反腐持续高压。2024年4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分别对中国证监会党委、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开展三个月左右的巡视。此后,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司长兼信息中心主任姚前、凌峰、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董国群、深圳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陈小澎先后被查。

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加强公权力全链条监督制约,从严正风肃纪反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重拳纠治“四风”顽疾,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严的氛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