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观点网讯:12月31日,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出的警示函。
警示函编号为〔2024〕312号,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龙及财务总监陈西。监管局指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中期报告以及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对此,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已启动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2025年1月31日前出具盖章版的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年度报告预计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披露,而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披露。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分析称,此次警示函主要涉及信息披露问题,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