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来源:观点 2024-12-31 16:1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年度及中期报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公司表示将积极整改,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相关报告披露。

(原标题: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观点网讯:12月31日,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出的警示函。

警示函编号为〔2024〕312号,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龙及财务总监陈西。监管局指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中期报告以及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对此,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已启动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2025年1月31日前出具盖章版的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年度报告预计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披露,而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披露。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分析称,此次警示函主要涉及信息披露问题,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