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易事特虚增营收近40亿元 投资者索赔窗口已开启)
2024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盘后,ST易事特(30037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ST易事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二是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此外,还涉及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的时间跨度从2017年至2021年,涉及虚增营业收入总额约为39.74亿元。
鉴于上述违法违规事项,中国证监会对ST易事特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原实控人何思模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董事长何佳、财务负责人张顺江等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同时,中国证监会指出,何思模因组织、指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ST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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