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长方因子公司财务造假拟被处罚 这类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日前,*ST长方(30030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5年4月,*ST长方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李迪初等人持有的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作为*ST长方子公司,纳入*ST长方合并报表范围。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ST长方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ST长方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迪初等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至50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鉴于李迪初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揭开了康铭盛相关责任人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经查明,李迪初等人存在销毁、隐匿检查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系统相关数据,提供虚假返利相关材料的违法事实。深圳证监局依法决定对李迪初等人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ST长方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长方”。
鉴于*ST长方已收到“预罚单”,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长方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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