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原董事长操纵股价被处罚 受损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5-01-15 19:06: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恒润股份原董事长操纵股价被处罚 受损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近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市场关注。恒润股份(603985)原董事长承立新因操纵“恒润股份”股价被罚6156.98万元。

处罚书显示,2023年6月中旬,经丁键介绍,承立新与张亚洲相识,之后三人合谋炒作“算力”热点,通过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等实施操纵行为。

具体来看,承立新计划在2023年卖出“恒润股份”股票,2023年7月16日,承立新与阮某签订《代持协议书》,以某私募产品受让2495.26万股“恒润股份”。

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等人操控上市公司发布4份利好信息,拉抬“恒润股份”股价。该时间段内,“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65%,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86%,偏离103.51%;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30%,偏离106.95%,恒润股份股价涨幅明显优于同期上证指数和行业指数。

2023年7月10日至12月1日,丁键控制使用22个证券账户在股价下跌期间集中买入维持股价。上述期间,账户组盈利2052.33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承立新、丁键、张亚洲在操纵过程中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属于共同违法主体。其中,承立新、丁键应承担主要责任,张亚洲承担次要责任。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52.33万元,由丁键承担;并处以1.23亿元的罚款,其中由承立新承担6156.98万元。对承立新、丁键分别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亚洲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此,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恒润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润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