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长方领“预罚单”:子公司曾掩埋377箱原始单据 这些“踩雷”股民有望依法索赔)
日前,*ST长方(300301)公告,子公司康铭盛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也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预罚单”显示,公司主要涉嫌违规情形与子公司康铭盛相关。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ST长方2020年、2021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0年,康铭盛虚增利润797.78万元,截至2020年底还虚增应收账款1.48亿元。2021年,康铭盛虚增利润548.73万元,截至2021年底,其虚增应收账款1.58亿元。
另外,中国证监会2023年对康铭盛立案,其在调查过程中存在涉嫌阻碍检查行为。2022年11月1日,公安部门在康铭盛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厂区内的荒坡上起获了被掩埋的会计原始单据、生产经营等资料,耗时两天共挖出377箱(塑料周转箱50CM*40CM*30CM)会计原始凭证资料等,挖掘掩埋资料的坑长约9米宽约5米深约5米。
彼时,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康铭盛时任执行董事李迪初、财务总监彭立新、江西康铭盛时任负责人廖聪奇各罚100万元。
根据*ST长方收到的“预罚单”,深圳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处以400万元罚款;并对9位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1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一旦*ST长方收到的“预罚单”落实,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ST长方索赔。目前来看,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1月19日之间买入*ST长方股票,并在2022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另外,*ST长方还在1月13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过公司简称、代码不变,且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仍为“20%”。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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