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航高科信披违法拟遭处罚 受损投资者有索赔机会)
首航高科(002665,现“航高5,400247”)日前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首航高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并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首航高科涉嫌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二是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
具体来看,2017年至2020年期间,首航高科的全资子公司敦煌节能和玉门节能,以定期存单为控股股东京津荣创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累计发生金额约为79.62亿元。对于上述担保事项,首航高科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财报中予以披露。
此外,2019年至2020年,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的形式,向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提供资金,用于京津荣创归还贷款等用途,累计发生金额约为13.90亿元,对于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首航高科既未及时披露,同样未在相关财报进行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拟对首航高科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黄文佳予以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除予以警告外,另分别处以10万元至200万元数额不等的罚款。同时,鉴于当事人黄文佳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黄文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索赔区间暂定为,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买入首航高科股票,并在2023年12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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