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一刀切”要求子基金在沪注册!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率先响应!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5-01-20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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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再“一刀切”要求子基金在沪注册!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率先响应!)

针对《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及的政府投资基金相关条款,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率先响应!

1月20日,作为规模100亿元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的管理人,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显示,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在子基金注册地等方面已有所突破,不再“一刀切”要求注册在上海。

一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该条款可以看作是对《指导意见》的快速响应和积极落实,为全国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基金提供了经验和示范效应。

据悉,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此次子基金遴选不设截止日,这意味着,在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的投资期内均可提交申请。

不再强制要求子基金在沪注册

上海未来产业基金规模100亿元,存续期15年,全部由上海市财政出资。据悉,该基金聚焦颠覆式创新、多学科交叉创新以及前沿平台性技术方向的孵化和早期投资,重点关注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未来制造、未来材料等六大未来产业,与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形成功能链接,构成上海市“3+1”的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群。

申报指南指出,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上海市,但投资境外标的或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20%的除外。

“从措辞上来看,不仅‘原则上’意味着有口子,而且明确列出了两条情形,此举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不再‘一刀切’要求子基金必须注册在上海了。”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取消政府投资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制,依法依规强化信用约束。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发布后,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在措辞方面肯定会尽可能符合相关条款要求。”

同为上海国投公司旗下的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去年12月30日发布的第二批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还明确指出,子基金应为设立或迁址上海市内的股权直投基金。

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首批9只市场化子基金均设立在上海,其中,礼来六期基金和正心谷二期基金,原定设立在上海以外区域,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吸引其在上海注册设立,而包括蓝驰创投、中科创星、启明创投和元禾璞华在内的其他多家子基金管理人,都基于与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的合作,首次在上海发起设立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未来产业基金不再“一刀切”要求子基金必须在沪注册同时,在申报指南中也未明确列出其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而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最高可至50%。

一家拟申报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子基金的私募股权机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不排除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的出资比例与是否要求子基金落户在上海挂钩,具体要求还没与未来产业基金管理人对接。”

未明确投资上海的返投比例

与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申报细则对比,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在申报指南中也未提及具体的返投比例,取而代之的是“投资策略”和“投资阶段要求”。

申报指南显示,子基金需具有明确的投资策略,投资方向符合上海市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导向,有侧重的赛道及明确的项目储备;鼓励子基金投资处于概念验证、研究成果小试中试、科技企业初创阶段的未来产业领域硬科技项目。

在投资阶段要求方面,子基金对早期和初创期的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不低于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对该子基金认缴出资额的200%或者子基金实缴规模的70%(以孰低者为准)。

其中,早期和初创期项目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子基金投资决策时公司尚未成立;二是子基金是该项目前两轮融资的外部机构投资人之一;三是子基金投资时项目满足“522”标准。“522”标准是指子基金投资决策时,该项目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前一个完整年度的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员工人数不超过200人。

从上述表述来看,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在规定子基金投资于“早期和初创期项目的比重”时并未限定在上海。上述私募股权机构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仅根据申报指南,确实未设定所投的上海区域的早期和初创期项目比例,但实操中是否有相关细化要求,还需要具体沟通才知晓。

上海未来产业基金总经理魏凡杰此前也表示,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定位为逆周期耐心资本,聚焦在推动上海和中国0-1原始创新的转化,“2025年,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将有一系列投资项目落地”。

反观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在申报细则中明确规定了返投要求,即子基金投资期内,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关联基金(合称“相关主体”)对上海市的投资总额合计应不低于母基金对该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0%。

各类实操细则还需不断明确

上海国创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理事长、领中资本管理合伙人黄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创业公司以及市场化GP时常困于国资资金标配的“基金招商”“GP返投”等前置条件中,特别是个别地方政府基金要求政府出资进度和返投进度同步进行,也成了压在市场化GP身上的大山。

“《指导意见》放宽对基金注册地限制等措施,为市场化GP提供了更广阔、更优质、更灵活的生存空间。”在黄岩看来,“标杆城市和项目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尤为重要”。

记者获悉,上海国投先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管理人)和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上海国投公司近日召开会议,学习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新规,并提出“主动学习、主动对标”。

上海国投公司董事长袁国华指出,《指导意见》和《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对公司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保持战略主动和战略敏捷,找准定位,紧扣战略布局,优化基金矩阵,以清晰的定位指导具体基金的设立、投资活动。要推进基金整合优化和差异化管理,发挥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各基金管理人协同开展投资领域布局,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业务赋能和制度支持,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建立高效精准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分级分类的尽职免责制度,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努力形成示范效应。

袁国华要求,各部门、各基金管理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相应的配套制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多部门协同工作、地方政府相关责任明确、国资审计和风控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未来还需不断明确各类实操细则,切实实现‘松绑’的目标。”黄岩说。

校对: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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