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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科技创新!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向来了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02-07 2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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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力挺”科技创新!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向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 北京报道 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资本市场领域首个有关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该文件所涉内容颇为全面,同时概括性较强,透露了资本市场下一步建设的关键方向。

被列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的科技金融,在《实施意见》中占比最重。这与证监会数月来反复强调支持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调高度吻合。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并从IPO、并购重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多层次债券市场等维度,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全方位支持。

对于市场颇为关注的IPO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大对战略性产业支持力度,并列明八个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

对于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实施意见》持支持态度。

与此同时,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方面,《实施意见》同样具有诸多值得特别关注的方向性表述。

比如,中小微企业有望获得更多资源支持,证监会将引导市场机构将资源向普惠金融服务倾斜,加大中小微企业对接服务力度;同时推进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试点,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

再比如,对于近年来快速拓展的投资顾问制度,监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探索构建行业执业标准,同时强调加大对投顾人才队伍的培育力度。

重心落在支持科技型企业

从篇幅来看,科技金融是成为《实施意见》的重中之重。《实施意见》共计18条,其中涉及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具体规定共13条,仅科技金融即占4条。

“数月来,证监会反复强调支持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在IPO、并购重组等方面,科技型企业都被给予更多优待。此番《实施意见》将更多利好向科技型企业倾斜,与监管此前的发声一脉相承。”受访人士分析道。

《实施意见》对科技企业支持的表述为,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具体措施则涵盖IPO、并购重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多层次债券市场四大维度。

具体来看,IPO方面,明确表示将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并列明八大将被重点支持的战略性产业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

此前,业内认为科创板“第五套”标准被暂停,未盈利企业难以上市。但从《实施意见》来看并非如此,其明确规定,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同时将更大力度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

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也将进一步优化。2024年6月,证监会曾在“科创板八条”中提出,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实施意见》明确,将动态评估科创板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实施效果,并适时扩大适用范围。记者了解到,创业板和北交所被优先纳入试点的概率更高。

同样在“科创板八条”中被首次提出的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有望迎来详细落地规范。《实施意见》明确,稳步推动“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落地见效、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发布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在鼓励未上市的优质科技型企业登陆A股的同时,特别表示支持境外上市优质科技型企业回归A股。对此,某投行资深保代认为,接下来新上市企业中科技企业占比大概率将进一步加大,未来上市公司中的“含科量”将逐步提高,投资者有望获得更多分享科技企业成长红利的机会。

在并购重组方面,科技型企业同样将获得更多支持。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措施包括六点: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同行业上下游产业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找第二增长曲线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收购有助于强链补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支持科技型企业合理开展跨境并购;提高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采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特征的多元化估值方法;编制更多科技创新指数,开发更多科技创新主题公募基金和相关期货期权产品;对股权激励授予及归属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规定等。

《实施意见》同时强调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加大多层次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并给出共计10条具体措施。

为中小微企业带来“真普惠”

除了科技金融,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另外四个方面——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实施意见》同样做出诸多规定。

在与广大散户投资者关联度相对更高的普惠金融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从四个维度出发更好满足居民多元化投资需求。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投资顾问制度,证监会将推动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转常规,探索构建行业执业标准,培育壮大人才队伍,有序扩大可投产品范围。

“具体投顾规则的出台,相较于速度,全面性更为重要。我国投顾尚且处于早期阶段,投顾质量良莠不齐。如何培养优质投顾、满足哪些要求的机构才有望拥有投顾资格等,都是需要反复打磨之处。”业内人士表示。

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制度安排,也是普惠金融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意见》明确,将深入推进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试点,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加快建立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服务统计评价体系,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市场机构将资源向普惠金融服务倾斜,加大中小微企业对接服务力度;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全“专精特新”专板综合服务,加强与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有机联系;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与此同时,根据《实施意见》,绿色金融方面,将丰富资本市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产品制度体系;健全绿色债券、可持续信息披露等标准体系,支持绿色产业股债融资,研发更多绿色期货期权品种。

养老金融方面,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支持银发经济企业股债融资。

数字金融方面,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资本市场;推动行业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智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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