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最新发声: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
2月7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要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共分为8个部分、18条措施。其中对“五篇大文章”中的“科技金融”着墨颇多,共提出了4条措施,从上市、并购、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债券市场四个方面多层次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具体来看,在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7条重要表述:
第一,进一步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支持力度。
第二,积极探索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途径,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更大力度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
第三,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
第四,完善科技型企业信息披露规则。
第五,优化新股发行承销机制,动态评估科创板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实施效果,适时扩大适用范围。
第六,稳步推动“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落地见效、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发布实施。
第七,引导科技型企业合理用好境内外上市“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境外上市优质科技型企业回归A股。
在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支持、三个鼓励。“四个支持”即支持上市公司收购有助于强链补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支持科技型企业合理开展跨境并购;支持采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特征的多元化估值方法;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吸收合并。“三个鼓励”即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同行业上下游产业并购;鼓励并购基金发展;鼓励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多种支付工具实施并购重组,建立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
此外,对加强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拓宽资金来源,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加大多层次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优化科创债发行注册流程,支持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小舟就《实施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实施意见》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主要有哪些政策考虑?”的问题,周小舟表示:一是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二是加大投资端改革力度。三是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和多层次债券市场,《实施意见》围绕完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作出多方面安排,包括:促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良性循环,推进基金退出“反向挂钩”政策优化和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研究完善基金份额转让机制,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深入推进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试点,健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综合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探索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乡村振兴债券等。
对“中国证监会对于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地有哪些工作安排?”的问题,周小舟回应称,中国证监会将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协同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二是压实行业机构责任,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端正经营理念,加强组织管理和资源投入,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从严打击以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名实施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