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州出台顺风车新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正式印发《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俗称“拼车”“顺风车”)是由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相同路线乘客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属于自愿民事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纳入道路运输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范畴。该规定将于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合乘服务提供者需实名注册,车辆须为7座以下且检验合格,驾驶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证件。此外,规定还对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的责任、费用分摊标准、服务频次等进行了明确,以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保障合乘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