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利好,来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导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鼓励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
外资是推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制定《方案》是为了做好2025年我国稳外资工作,加大引资稳资力度。 《方案》鼓励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并且有序推进扩大多项产业开放,促进外资服务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 针对鼓励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方案》要求抓好《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落实,制定发布实施战略投资的操作指引,加大对上市公司、境外基金和投资机构等的宣介力度,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国上市公司。 同时,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华实施并购投资。《方案》显示,在外商投资法框架下修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优化外资并购规则和并购交易程序,完善并购管理范围,降低跨境换股门槛等。 此外,《方案》要求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限制、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 具体来看,《方案》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总部型机构提供便利。 《方案》要求优化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相关规定,在外汇管理、人员出入境、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为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提供便利。保障相关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外资企业待遇。 《方案》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展重点外资企业贷款需求及投资经营情况调研,有针对性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各类基金与外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合作,支持在华外资企业扩大投资经营规模、深耕中国市场。 有序扩大自主开放重点提及制造业投资 针对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方案》要求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有序开放。 具体来看,《方案》支持试点地区抓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政策宣贯落实,对相关领域外商洽谈项目开展“专班式”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尽早落地。适时进一步扩大电信、医疗领域开放试点。 《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加快省级试点方案、质量监管方案审核,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 同时,《方案》多次要求促进外资对制造业领域的投资,包括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等。 《方案》要求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优化外商投资结构,促进外资服务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方案》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引进高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和合作空间。 此外,在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方面,《方案》要求央地协同联动,开展境外投资促进活动,更好利用外资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
编辑:格林 校对:王玥 制作:舰长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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