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宁科索赔案再次开庭审理 受损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
2月19日,*ST宁科(600165)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ST宁科表示,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此外,*ST宁科及实控人虞建明于2月14日收到宁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宁科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和46.59%;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包含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情况。
*ST宁科的问题不止于此。2023年6月,公司曾收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明,*ST宁科存在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等违规行为。
由此导致部分投资者向*ST宁科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根据法院判决,凡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3年4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备向公司索赔的权利。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其律师团队代理的45位投资者诉*ST宁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近期已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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