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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办: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

来源:观点 2025-02-24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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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的要求非常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两条政策底线必须守住、不能突破。

(原标题:中央农办: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

观点网讯:2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在会上表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的关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坚持守正创新,激发农村要素活力,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改革成果。重点是完善“三块地”的管理制度。

第一块地就是承包地。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今年要继续扩大整省试点范围,总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收回集体或者借机违法调整。要围绕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二块地是宅基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这方面要严格遵照执行,扎实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基本权益。中央的要求非常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两条政策底线必须守住、不能突破。

第三块地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号文件明确,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去年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已经到期,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下一步改革举措,重点是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

一号文件还对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明确要求,关键是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集体资源资产流失甚至被侵占问题,文件强调,要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动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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