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华网安索赔窗口即将关闭 年报披露后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国华网安(000004)证券虚假陈述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4月28日到期。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在该索赔案中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国华网安遭到投资者索赔与其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变脸”相关。2022年1月26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润在1亿元至1.48亿元。然而,到了当年4月28日,公司又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经修正后,公司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额为4亿元至6亿元。
基于此,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中院已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国华网安需向投资者赔偿相应投资损失。
根据一审判决,刘鹏律师表示,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在该案件诉讼时效届满之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国华网安于2月22日第二次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预计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国华网安提示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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