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真假NFC果汁|3·15特别报道

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03-15 12:22: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真假NFC果汁|3·15特别报道)

NFC果汁因配料简单、最大程度还原水果天然风味及纤维组织而广受消费者欢迎,也成为很多商家热衷的果汁新品类。

NFC为Not From Concentrate的缩写,中文翻译为非浓缩还原、非复原果汁等。此类果汁的最大特点是配料为100%的果汁,不含其他成分。但是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电商平台上出现了很多“NFC果汁”产品,它们瓶身上标明“NFC”、带货主播也声称产品为“NFC果汁”。但这些产品的配料表显示,除了NFC果汁或果浆外,里面还有水、浓缩果汁等其他成分。

多位饮料行业人士介绍,配料中只是添加了NFC果汁的产品,不能被称之为“NFC果汁”。

复原果汁被宣称为NFC果汁

某电商平台的华邦百分百NFC果汁工厂店有苹果汁、桃汁两款产品,产品名称有所不同,分别为华邦100%桃汁添加NFC、华邦100%NFC苹果汁。

产品名称的不同也体现在配料表上,苹果汁的配料表为:NFC苹果汁;桃汁饮料配料表为:水、NFC桃原浆(添加量≥400g/L)、桃浓缩汁。

依据《果蔬汁类及其饮料》(GB/T31121-2014,国家标准),NFC可翻译为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其定义为:以水果为原料,通过机械方法直接制成的为原榨果汁,即非复原果汁,其中采用非热处理方式加工或巴氏杀菌制成的原榨果汁为鲜榨果汁。

与之对应的另一个分类为复原果汁,在浓缩果汁中加入其加工过程中除去的等量水分复原而成的为复原果汁。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起草单位之一的国内头部饮料企业向经济观察报介绍,通俗理解,NFC果汁是由新鲜水果直接榨取而来,不加水、不加糖、不添加任何添加剂。消费者可以从其配料表中判断是否为NFC。如果配料表中除了NFC果汁外,还含有其他成分,如水、糖等,只能称之为添加NFC、或含有NFC的果汁。

因此从饮料分类上说,华邦的苹果汁为NFC果汁、桃汁属于复原果汁。

然而,该桃汁产品的销售页面会弹出视频介绍,上面写着醒目的“NFC桃汁”。主播介绍:“最近出的桃汁,NFC鲜榨桃汁。”该桃汁的其中一个链接显示,产品已售出2.5万,“2千+”达人推荐;另一个链接显示,“2万+”达人推荐,好评1.2万。

主播介绍该果汁为NFC桃汁 电商平台截屏图

产品的外包装也显示不出区别:NFC苹果汁和复原桃汁的瓶身包装,除了苹果和桃子的文字、图片的区别之外,其他设计一模一样,且均有“NFC”的大字体标注。

不同的饮料却有同样的包装,均强调NFC 阿茹汗/摄  

涉嫌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在另一家超植季饮品牌旗舰店直播间里,主播在售卖超级植觉品牌的100%果汁,该店铺的粉丝为6.1万,销量达到132.8万。当被消费者问及果汁产品是否为NFC果汁时,主播回应:“我们家是NFC果汁,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往家带。”但是该产品的页面文字介绍的是,“添加NFC砂糖橘汁”,配料表为:水、浓缩砂糖橘汁、NFC砂糖橘汁(≥7.5%)。

上海食品学会食品安全分会专家刘少伟介绍,NFC果汁是由新鲜水果直接榨取而来,没有经过浓缩及复原的过程,对原料的品质要求较高,其生产和保存成本也较高,比如需要更好的冷链运输和储存条件,通常价格也相对较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陈音江称,商家在非NFC果汁产品上凸显NFC字样,在宣传过程中宣称产品为NFC果汁产品,该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陈音江说,故意凸显NFC字样、将复原果汁宣传为NFC就是典型的误导行为。

陈音江提醒,消费者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故意利用类似虚假信息欺骗的,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商家构成欺诈,要求价款3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此外,平台也要对商家主播的经营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如果发现存在明显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行为,平台也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给更多消费者造成权益损害,否则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