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渤海财险“将位”落定,内控合规能否化解?)
文|王美怡 燕梳师院
常年的“C等生”升级为“B等生”,渤海财险的评级终于出现好转迹象。过去几年间,由于风险综合评级长期处于不达标状态,一度被监管暂停开展互联网业务。在业务转型方面,也几经受挫,尚见成效。
如今,公司迎来了新任总经理,这位“80后”新帅能否给公司带来新气象?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将位”落定
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津金复〔2025〕68号)核准了陈韶峰渤海财险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图源:天津监管局
2024年11月,渤海财险曾发布公告称,因阳建军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的职务,由陈韶峰接任渤海财险临时负责人一职。
也就是说,陈韶峰从临时到转正才花了四个月。值得一提的是,陈韶峰在公司董监高层并没有担任实际性的职务,但他拥有丰富的保险行业经验,曾在恒安标准人寿身居要职,历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个险培训部与投资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战略和项目管理部总经理等多职,展现了出色的管理才能。他还曾担任恒安标准养老的总经理及董事,进一步巩固了其在保险行业的地位。此外,他还供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和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而后者是渤海财险大股东。
相同的是,董事长刘振宇也拥有恒安标准人寿的任职背景,且是公司“元老级”人物。自2003年公司成立之初便加入董事会,成为创始成员之一。当2011年公司遭遇经济危机时,刘振宇临危受命,接下了总经理的重任,并一干就是十二年,直至2023年9月26日离任。随后,于2024年2月起,正式出任渤海财险董事长。此外,它还担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图源:天津监管局
随着总经理正式任命,与董事长刘振宇联手,二人会打出怎样的一套“组合拳”?
业绩低迷的背后
渤海财险成立于2005年9月,生逢其时,正值保险业兴起期。然而,自成立以来,公司的经营状况却颇为坎坷,亏损的年份远多于盈利。从2013年—2024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95亿元、-0.7亿元、1.05亿元、-0.18亿元、-1.94亿元、-1.12亿元、-3.57亿元、0.08亿元、-3.5亿元、0.34亿元、0.47亿元以及0.5亿元。十二年间,累计亏损高达9.52亿元。
亏损主要归咎于业务结构发展不均衡。长期以来,车险业务作为“主力军”,却深陷承保亏损泥潭。历年年报显示,2019年—2023年,公司机动车辆险承保分别为-4.52亿元、-1.46亿元、-4.69亿元、0.36亿元、-0.39亿元。可见,盈利高度依赖非车险突破。
事实上,渤海财险多次尝试调整其业务结构。早在2019年,渤海财险将加快推进非车险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作为重点工作。到了2021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聚焦于提升车险业务质量,并将非车险业务的战略发展视为转型的关键任务。然而,从实际经营业绩来看,这一转型之路显然并不平坦。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签单保费达到了42.70亿元,其中车险签单保费为32.64亿元,占比仍高达76%。
尤其在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后,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使得中小保险公司如渤海财险的转型效果大打折扣。
此外,渤海财险的风险综合评级曾连续14个季度被评级为C类,导致监管机构不得不介入,并暂停其互联网财险业务。去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进行互联网财险业务关停的措施。其中,8家面临互联网财险业务关停风险的保险公司中就有渤海财险。
图源:“渤海财险”微信公众号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第二、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B,意味着公司已脱离“C等生”苦海。此外,截至2024年末,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94.75%、155.89%。
内控合规失衡
内控问题始终是悬在保险公司头顶的利剑。距离今年过去不到三分之一,公司已收到一张来自监管局的处罚单。
再往前看,去年2月6日,渤海财险官网发布公告称,江苏分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于2025年1月22日对江苏分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违规现象频发。比如,同年8月,深圳监管局披露,渤海财险深圳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处以10万元、7万元、7万元的罚款。
图源:深圳监管局
去年6月27日,渤海财险嘉兴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以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以31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被罚款3万元。进入2024年不久,渤海财险青岛分公司再次因“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罚款42万元。
追溯过去,渤海财险湖北分公司在2023年也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款16万元。同年,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还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被处以34万元罚款。据监管部门统计,自2023年以来,渤海财险及其分支机构屡次受到处罚,累计罚款金额已超过200万元。
显示,渤海财险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显著漏洞,整改力度和合规经营意识亟待加强。面对这些问题,如何有效提升内控水平和合规意识,成为“刘陈配”当下的一个重要课题。